许慎的钢笔吸饱了紫墨水,在信纸上洇开一小片云。他盯着那抹紫色发呆,窗外的桂花香乘着九月的风钻进教室,落在欧阳灵儿的发梢上。
“许慎,你又走神。”欧阳灵儿用圆珠笔戳他的胳膊,声音压得极低。她说话时眼睛会先弯起来,像两枚月牙掉进了蜜罐里。
许慎慌忙把信纸折好,夹进《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那是高二上学期,他和欧阳灵儿同桌的第三个月。每天早晨,她都会在他的课桌上放一颗薄荷糖,糖纸带着她指尖的温度。
“第116首,”她突然凑过来,洗发水的香气混着桂花味,“爱不是时间的玩偶。你在看这个?”
许慎的耳根烧了起来。信就夹在那页,写满了不敢说出口的话——关于她小腿的弧度像小提琴的曲线,关于她笑时他听见玫瑰花苞绽开的声音。
“借我看看?”她伸手。
他死死按住诗集:“不行!”
班主任老陈的粉笔头精准地砸在他额头上。欧阳灵儿憋笑憋得肩膀发抖,而他捂着额头,心跳快得像要撞断肋骨逃出去。
那封信最终没能送出去。高考后,欧阳灵儿去了BJ,他留在南京。诗集和信被他锁进抽屉,像把一整个青春腌成了琥珀。
十年后,许慎在新街口书店签售,窗外又飘着桂花香。排队的读者里有个穿杏色风衣的姑娘,头发别在耳后,露出一个小小的银色耳钉。
“能签‘给欧阳灵儿’吗?”她把书递过来。
他的钢笔悬在扉页上方,墨水晕开一个小点。抬头时看见她眼睛里的笑意,还是月牙形状,只是多了几道细纹。
“薄荷糖女孩。”他说。
她的睫毛颤了颤:“紫墨水呆子。”
书店的咖啡区,她搅动着拿铁上的拉花。“没想到你真的成了作家。”她指了指他新书封面,“这本里的女主角,走路时小腿弧度像小提琴曲线?”
咖啡呛进他的气管。那封没寄出的信,她怎么会——
“毕业前一周,我偷看了你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她的耳尖泛红,“那天你被叫去办公室,诗集就摊在桌上。”
窗外的桂花树沙沙作响。十年前的心跳穿越时空,重重撞在他的胸口。原来他那些矫情的比喻,那些用标点符号拼凑的相思,她全都知道。
“后来呢?”他的声音发紧。
“后来我在第116首里等了一整天。”她的指尖划过杯沿,“你都没来。”
他们之间浮沉着十年的沉默。原来青春期的错过就像打翻的紫墨水,再怎么擦拭都会留下痕迹。
“其实我今天来……”她从包里掏出一本旧书,封面烫金已经斑驳。许慎的血液瞬间凝固——那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第116首。”她翻开书页,一片干枯的桂花飘落在桌面上。
他的信还在那里,纸张泛黄,墨迹模糊。但最后一行依然清晰:“我愿作个迷路的旅人,永驻于你心口的丘陵。”
“许慎,”她的声音轻得像桂花落下,“现在说‘我也喜欢你’,会不会太迟?”
咖啡厅的玻璃窗映出他们的影子。十八岁的许慎和二十八岁的欧阳灵儿,中间隔着信纸上那片紫色的云。他伸手拂去她睫毛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就像拂去积攒了十年的月光。
“不迟。”他说,“只要最后是你,多晚都没关系。”
她的眼泪掉在干枯的桂花上。那滴泪水里,他看见十八岁的自己终于鼓起勇气,把信塞进了她的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