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代至清末的研究

1.唐宋时期

这一时期对《拾遗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内容和作者两个方面。由于唐宋两代官修的正史《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以及宋代的许多私修书目都把《拾遗记》著录在史部的杂史类,因此,唐宋两代研究志怪小说的学者,大都站在史家的角度来评论《拾遗记》。他们把《拾遗记》与历史进行对比,发现“十不一真”,于是,就对书中所记内容大加批判。唐代的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说:“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及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也。”他认为小说的价值应在于“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此外,宋晁载之《续谈助》引张柬之《洞冥记跋》也说此书“操觚凿空,恣情迂诞”。

关于《拾遗记》的作者,这一时期则多有争议。《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都同时著录《拾遗录》和《王子年拾遗记》两书,前者注明王嘉撰,后者则归属萧绮。晁载之《续谈助》引张柬之《洞冥记跋》则曰:“虞义造《王子年拾遗录》。”就王嘉本人而言,其籍贯在这一时期也有两说。《晋书·艺术传》《云笈七签》卷一百一十《洞仙传》都曰“王嘉,字子年,陇西安阳人也”。但《高僧传·释道安传》附《王嘉传》则曰:“嘉字子年,洛阳人也。”

2.元明清时期

这一时期对《拾遗记》的研究,在关注内容的同时,人们开始注意《拾遗记》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所具有的独特的语言特色。内容方面,仍有许多学者站在史家的角度,批判《拾遗记》内容的荒诞。明代杨慎《丹铅总录》云:“今世所传《拾遗记》,嘉所著也。其书全无凭证,只讲虚空。首篇谓少昊母有桑中之行,尤为悖乱。嘉盖无德而诡隐,无才而强饰,如今之走帐黄冠,游方羽客;伪荐欺人,假丹误俗,是其故智,而移于笔札,世犹传信之,深可怪也哉!”王谟的《拾遗记跋》甚至把《拾遗记》荒诞无稽的内容与王嘉的死联系在了一起,他说:“其甚者,以至以《卫风·桑中》托始皇娥,为有谣佚之行。诬罔不道如此,其见杀于苌,非不幸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二子部小说家类也云:“其言荒诞,证以史传皆不合,如皇娥嬿歌之事,赵高登仙之说,或上诬古圣,或下奖贼臣,尤为乖忤。”除此而外,胡应麟的《少室山房笔丛》卷三十二、《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小说家类以及周中孚的《郑堂读书记》卷六十六等也都站在史家的角度,认为《拾遗记》所记,事迹奇诡,十不一真。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拾遗记》所记并非全都乖迕,与史不合,仔细阅读,还是可以发现许多有价值的东西的。顾春在其《世德堂本拾遗记跋》中就指出《拾遗记》所记远方异国,奇禽异兽,并非都是怪诞无稽的,他说:“邵伯温有云:‘四海九州之外,何物不有,特人耳目未及,辄谓之妄’;矧邃古之事,何可必其无耶?博洽者故将有取矣。”在顾春看来,人们之所以批判《拾遗记》中所记,十无一真,是因为王嘉所记的东西都是当时人耳目所未及者,因此他批判时人对《拾遗记》内容的不公正评价,认为《拾遗记》所记内容都是可取的。另外,谭献《复堂日记》卷五也说:“(《拾遗记》)文富旨荒,不为典要,少予时之论如此。今三复乃见作者之用心,奢虐之朝,阳九之运,述往事以讥切时王,所谓陈古以刺今也,篇中于忠谏之辞,兴亡之迹,三致意焉。”

从宋代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将《拾遗记》列入小说开始,人们对《拾遗记》的研究就不单单局限在内容方面,而是较多的关注《拾遗记》所具有的独特的语言特色。如胡应麟在批评《拾遗记》“所记无一事实者”的同时,又指出“皇娥等歌,浮艳浅薄,然词人往往用之,以境界相近故”[3]。顾春的《拾遗记跋》也称赞《拾遗记》“辞藻灿然”。《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其华丽辞藻对后代词人的影响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拾遗记》“历代词人,取材不竭,亦刘勰所谓‘事丰奇伟,辞富膏腴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者欤”。周中孚的《郑堂读书记》则说《拾遗记》“徒以辞条丰蔚,颇有资于词章”。此外,谭献的《复堂日记》卷五也认为“《拾遗记》,艳异之祖,恢谲之尤,文富旨荒,不为典要”。

关于《拾遗记》的作者,这一时期大都认为是王嘉,只有胡应麟认为:“盖即绮撰,而托之王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