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自诉人

“你没事吧?”

等刘禧被保安带走,虞行歌终于能过去好好表示一下感谢,她伸出右手:“感谢您仗义出手相救,要不是你,今天我这脸可要结结实实挨上这一下了。”

二人双手一触即分。当代社会的礼节,二人先是加了微信好友,季知节婉拒了虞行歌的约饭道谢,只眼睛里潋滟生色:“小歌,初次办案还是谨慎些,尤其是在自己的人身安全上。”

虞行歌:“……小歌是昵称,您还是叫我虞行歌吧。”

季知节有事,迅速办理了出院离开了。这一插曲明面上很快过去,却给了左初静当头一棒。本以为的体贴入微原来都带有目的,自虞行歌这出事发生,刘禧再不掩饰自己的目的,每天不是对着她冷嘲热讽,就是对着虞行歌阴阳怪气。心情好的时候哄她两句,剩下99%的时间仍在不停PUA输出。她很快看出,指望这个男人就此变好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慢慢的,她死了心,开始躺在床上一天也不回复一句话。为了不刺激她,虞行歌果断回了律所,每天就靠跟顾萍的电话沟通进行一些证人证言的工作指导和上诉工作完善。

毕竟是人生的第一个庭审,开庭当日,她还有几许忐忑。

虞行歌跟着周玉宣,在门卫验过她的实习律师证后进入阮水县人民法院。暗红色国徽镶嵌在两层高的小楼正中央,在九点的炎炎烈日下,映照着斑驳的灰色墙壁散发出冷冽的气息。这已经是两人第二次来到这里了。

自两周前立案申请通过,阮水县人民法院刑庭向刘禧的住址送达了自诉状副本,刘禧很快通过母亲电话得知这一消息,从病房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再后来,听说其提交了答辩状,法院在周一通知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在上次不慎愉快的会面中,刘禧和母亲方青针对虞行歌提交的证词证言、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哑口无言,除了说上一句二人没有领证,还是男女朋友这一辩驳,其言语可称得上苍白无力。

然而……

周玉宣用胳膊肘捣了捣她,冲着对面过来的三人小声道:“看,我就说他们开庭时候一定会请律师的吧。”

虞行歌顺着方向瞧见一位二十余岁的男士穿了一身律师袍,步履轻快地走在方青身边。对上虞行歌的视线后一顿,但很快扭过头去。

“一个实习律师……”

擦肩而过的瞬间,虞行歌的耳旁清晰地传来刘禧这句鄙夷。她原本因为紧张而汗津津的后背一瞬间就干了。

“这种人我跟你说你就别放在心。”周玉宣试图安慰。

“周律师,我现在增加了一些信心。”

“啊!”他满眼不可思议。

虞行歌眨眨眼:“他轻视我诶,难道不是吗?”

二人哑然失笑。

刘禧的轻视和那句脱口而出的爽感很快在庭审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妈花了大价钱从上虞市找到的律师信誓旦旦地跟他担保,那个叫虞行歌的,区区一个实习律师,在庭上根本就不能说话。

然而,在正中央那个严肃的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她就站起来开始侃侃而谈。

“自诉人左初静与被告人刘禧存在事实夫妻关系,二人自2021年2月举办婚礼并同居,同居的事实夫妻行为长达2年。自2021年2月起,被告人长期对左初静实施虐待及侮辱行为,具体表现为:

肢体虐待:限制被告人正常外出、交友访客等人身自由;

言语侮辱:在村里不止一次公开辱骂、贬损左初静。严重损害其人格;

精神摧残:威胁、恐吓左初静不许告诉家人、强迫左初静吃剩饭、恐吓其去死,要求左初静自杀等行为。”

“你放屁!”刘禧骂骂咧咧:“我什么时候虐待她了!法官大人,她胡编乱造啊!”

“肃静,被告人还未到发言时间。”审判长及时发言制止道。

虞行歌略顿了下,继续道:“因长期遭受被告人刘禧的虐待,左初静于2022年6月6日自杀。经医院抢救落下肝肾功能代谢障碍,肠胃三分之一的切除与坏死。其自杀与被告人刘禧的虐待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她自杀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怎么不把全世界自杀的都怪我头上呢。”

“被告人请注意!”

刘禧还想再说,母亲方青投来不赞成的一眼,他只好忍住。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医院记录、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为证(详见证据清单)。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刘禧虐待、侮辱自诉人左初静的刑事责任;判令被告人刘禧赔偿因自诉人左初静自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住院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231512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人刘禧承担。”

审判长是一个中年男性,年纪不大。如果单从他的脸上看不出喜怒,敲锤的力度倒是暴露了他的内心想法:“现在请被告人答辩。”

代理律师张仟站起身:“尊敬的审判长,我……”

台上座席中央的审判长不耐道:“请被告代理律师坐下发言。”

张迁坐回位置上:“审判长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需符合以下要件:1、行为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2、行为表现为长期、多次的肉体或精神摧残;3、情节恶劣。但我的当事人与上述要件均不符。”

“答辩人与自诉人未领取结婚证,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关系。自诉人所述的‘多次辱骂‘与事实不符,提供的聊天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存在断章取义或伪造可能,申请法院依法核查真伪。答辩人从未与自诉人发生肢体冲突,自杀系其自身心理问题导致,自诉人主张的’长期虐待致其自杀’无医学或法律依据,答辩人未实施任何逼迫、威胁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虐待罪的情节恶劣需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精神严重受损’等程度,答辩人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自诉人主张的经济损失无合法依据,精神损害赔偿缺乏事实支撑。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自诉人的起诉;本案诉讼费用由自诉人承担。”

“而且”他加重语气:“自诉人可能存在诬告陷害嫌疑,答辩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阵椅子摩擦传来的撕拉声响起。

顾萍在台下旁听席,虞行歌眼瞅着她站起又坐下。

嗡嗡两声,手机提示音响起。顾萍发来微信【小歌,他说得怎么这么害怕呢。】

虞行歌一边调静音一边安抚道【唬人呢,别担心。】她瞥向左边安静的左初静,也不知道是在刘禧走后她心智恢复正常,恋爱脑消停了,还是庭前她千叮咛万嘱咐的卖惨装柔弱的政策被听了进去,一直保持沉默状态。

不过,想起她一直以来的表现,还是注意些。

果然不出虞行歌所料,在接下来的举证质证环节,出示的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对方律师除了一句’存在断章取义或伪造可能,申请法院依法核查真伪。‘再无二话。

审判长:“请被告代理律师不要就同一个问题重复质证。”他看向左右两边:“既然双方对是否符合家庭成员这一要件存在争议,请自诉人、被告人就争议焦点辩论。”

虞行歌率先开口:“审判长您好,自诉人左初静和被告人刘禧恋爱交往的目的在于共同组建家庭,主观上具有共同生活的目的,行为上于……”

“审判长!”张迁站起身:“我反对对方实习律师发言……”

“请被告代理律师坐下。”审判长竖起眉毛,几欲抚额头。站站,这些电视里学来的该死的坏毛病!

虞行歌眉毛轻挑,看向刘禧:“自诉人左初静食道灼伤,无法发言。在庭前已提交由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无法发言?

刘禧一脸不可思议。

食道灼伤?这不放屁呢这是。手术后第一天就说话那个难道是鬼?

周玉宣在她面前的纸上写提示词:记得说审判长您好。

“呃……审判长您好,我是否可以继续代自诉人发言。”

审判长点头。

虞行歌接着道:“家庭成员关系并不独指领取结婚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除了典型的家庭成员之外,具有共同生活事实,形成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且精神上相互依赖,经济上相互帮助的人曾在最高法指导案例中被列为家庭成员关系。自诉人左初静和被告人刘禧以夫妻名义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自诉人左初静赡养被告人父母,二人有孕育下一代的计划和措施,是比同居关系更深入的事实婚姻关系,更应当属于家庭成员范畴。”

审判长欣慰点头。

实习律师吗?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刘禧见审判长点头,急了:“他什么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