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修正本)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稿
- 115字
- 2025-02-25 17:35:23
第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9月1日
第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