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广地区牡蛎产业价值链特征与政策研究
- 周昌仕 慕永通
- 1512字
- 2025-02-28 18:24:18
3.1.2 牡蛎养殖中的公地悲剧
由于牡蛎资源及其生长的海域环境都属于公共资源,牡蛎养殖中的公地悲剧表现突出。近年来,临港工业、港口物流业和海水养殖业等各种产业竞相争夺近海空间资源,近海海域逐渐成为工业废水、养殖污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排放地和集污池,造成牡蛎养殖空间压缩,养殖海域环境不断恶化,部分海域养殖量超载,牡蛎重金属超标、残留病毒增多和死亡率上升,牡蛎产业陷入公地悲剧式的环境困境,展现的正是无休止地掠夺资源带来的负外部效应,即由于个人使用资源的直接成本小于社会所需付出的成本,资源因被过度使用或侵占而日益枯竭,导致牡蛎品质退化甚至死亡。2010年,海口养殖的贝类因石灰虫泛滥而死亡过半,大连獐子岛海域、阳江程村海域和湛江官渡湾海域的牡蛎时有大量死亡事件,这是无节制的、开放式的、资源利用的公地悲剧典型,类似于哈丁1968年《公地的悲剧》中的公共草场过度放牧场景。当养殖户按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发生[81],因而牡蛎环境困境是“看不见的脚”或者说是政府和社区同时失灵的一种必然结果,具体表现在海域产权界定模糊、理性有限和监管缺失等方面。
产权界定模糊是牡蛎养殖海域公地悲剧的首要条件。海水的流动性放大了海域产权“国家所有,人人所有,又人人没有”这一奇特模式必然诱发出的效应,公地悲剧就是其中的主要表现。牡蛎养殖的资源争夺便凸显了产权界定模糊问题。一是产业之间资源争夺,一些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各级政府和涉海部门都在制订区域和行业的发展规划,不断调整海洋功能区划,拓展临港重化工业、港口物流业甚至其他海水养殖业发展海域,部门和行业间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矛盾突出。这些规划之间的协调性较差,有的甚至在空间上重叠,内容上矛盾,直接导致海域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牡蛎养殖区域被蚕食,这反映出牡蛎资源保护政策的不力。例如,湛江拟在雷州半岛大力发展钢铁、石化和浆纸等产业,必将影响牡蛎养殖的发展环境。二是产业内部资源争夺。牡蛎可养殖海域是有限的公共资源,众多使用者中的每一个都有使用权,但阻止他人使用的权力有限,养殖户将环境污染成本转嫁他人,造成海域资源过度使用和枯竭。
理性有限是第二个必要条件。依据公地悲剧的纳什均衡模型[82],n个养殖户共有的海域里,每只牡蛎的平均价值是养殖总数量的函数,v=v(G),最大可存活的数量Gmax:当G<Gmax时,v(G)>0;当G≥Gmax,v(G)=0。牡蛎的单位价值随养殖量的不断增加而急剧下降,即∂v/∂G<0,∂2v/∂2G<0。假设牡蛎单位养殖成本为c,每位养殖户理性选择gi以最大化自身利润,利润函数πi(g1,…,gi,…,gn)=giv(∑ gi)-gic,则最优化条件是:∂π/∂gi=v(G)+giv′(G)-c=0,即新增牡蛎养殖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前者是新增牡蛎自身价值v,后者是使之前牡蛎的价值下降(giv′<0)。此时有n个反应函数,其交叉点就是纳什均衡: ,总养殖量为
。每个养殖人虽然明知过度养殖会损害海域环境,但个人博弈的最优策略仍然是增加养殖数量,都抱着“及时捞一把”的心态加剧事态的恶化,纳什均衡的总养殖量G∗大于社会最优养殖量G∗∗,公共海域被过度使用,最终可能导致养殖户破产或改养其他品种。
对养殖缺乏严格而有效的监管是第三个必要条件。随着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政府对工业和渔业的海域资源使用未有合理的分配,造成污染物的排放量远远超过海域环境的可容纳量,从而海域遭受污染。为促进经济增长而以破坏现有自然资源为代价,以既不合理又不科学的模式发展。在利益的促使下,政府部门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协调,最后的结果是谁都不能实施有效管理,进而产生委托—代理的问题、“搭便车”及其他各种机会主义行为,演变成公地悲剧。所以,政府在引导产业发展方面要做到以保护自然资源为根本出发点来做出决策[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