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量实训须知
1.实训的目的及有关规定
(1)测量实训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验证、巩固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是熟悉测量仪器的构造和使用方法,培养学生进行测量工作的基本技能,使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实训之前必须复习教材中的有关内容,认真仔细地预习实训教材,明确实训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以保证按时完成实训任务。
(3)实训分小组进行,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办理所用仪器和工具的借领和归还手续。每人都必须认真、仔细地操作,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同时要发扬互相协作精神。实训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得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改变地点或离开现场。在实训过程中或结束时,发现仪器、工具有遗失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同时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赔偿或处理。
(4)在实训结束时,应提交书写工整、规范的实训报告或记录,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才可以交还仪器和工具、结束工作。
2.使用仪器、工具注意事项
以小组为单位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仪器和工具,领借时应当场清点检查,如有缺损,可以报告仪器管理员给予补领或更换。
(1)携带仪器时,注意检查仪器箱是否扣紧、锁好,拉手和背带是否牢固,并注意轻拿轻放。开箱时,应将仪器放置平稳。开箱后,记清仪器放置的位置,以便用后按原样放回。提取仪器时,应用双手握住支架或基座轻轻取出,放在三脚架上,保持一手握住仪器,另一手拎连接螺旋,使仪器与三脚架牢固连接。仪器取出后,应关好仪器箱,严禁在箱上坐人。
(2)不可置仪器于一旁而无人看管。在烈日或小雨天气下应撑伞,严防仪器日晒雨淋。
(3)若发现透镜表面有灰尘或其他污物,须用软毛剧或擦镜头纸拂去,严禁用手帕、粗布或其他纸张擦拭,以免磨坏镜面。
(4)各制动螺旋勿拧过紧,以免损伤,各微动螺旋勿转至尽头,防止失灵。
(5)近距离搬站,应放松制动螺旋,一手握住三脚架放在肋下,另一手托住仪器,放置胸前稳步行走。不准将仪器斜拉肩上,以免碰伤仪器。若距离较远,必须装箱搬站。
(6)仪器装箱时,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按原样放回后先试关一次,确认放妥后,再拧紧各制动螺旋,以免仪器在箱内晃动,最后关箱上锁。
(7)水准尺、标杆等禁止用作担抬工具,以防弯曲变形或折断。
(8)使用钢尺时,应防止扭曲、打结和折断,防止行人踩踏或车辆碾压,尽量避免尺身着水。携尺前进时,应将尺身提起,不得沿地面拖行,以防损坏刻划。用完钢尺,应擦净、涂油,以防生锈。
3.记录与计算规则
(1)实训所得各项数据的记录和计算,必须按记录格式用2H铅笔认真填写。字迹应清楚并随观测随记录。不准先记在草稿纸上然后誊入记录表中,更不准伪造数据。观测者读出数字后,记录者应将所记数字复诵一遍,以防听错、记错。
(2)对原始观测值尾部读数记录的错误,不许修改,必须将该部分观测结果废去重测,废去重测的范围见表1-1。
表1-1 记录值需废去重测的范围

(3)尾部前面读数不许连环修改,例如:水准测量中的黑、红面读数;角度测量中的盘左,盘右读数;距离丈量中的往测与返测结果等,均不能同时更改,否则,必须重测。简单的计算与必要的检核,应在测量现场及时完成,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
(4)数据运算应根据所取位数,按“四舍六入、五前单进、双舍”的规则进行数字凑整。记录错误时,不准用橡皮擦去,不准在原数字上涂改,应将错误的数字划去并把正确的数字记在原数字上方。记录数据修改后或观测成果改正后,都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如测错、记错或超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