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游客往来便利化:制度障碍与对策
- 张金山 赵丽丽
- 1391字
- 2025-02-22 17:55:16
序言
当前,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是新时代最为鲜明的主题,我国已经步入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构建对外开放经济新体制以及建设自由贸易区,甚至自由贸易港等为代表的更高水平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新阶段。对外贸易结构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不断转型升级,以出入境旅游为代表的旅游服务贸易向来是我国服务贸易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边境地区以跨境游客往来为代表的出入境旅游向来是出入境旅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2016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明确提出破解体制性障碍,出台有利于促进游客跨境往来的政策。该文件同时还提出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的设想,主要目的在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先行先试,探索有利于跨境游客往来便利化的新方式和新做法。为了推动边境地区跨境游客往来的便利化以及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建设,旅游以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行动。当前,跨境游客往来便利化问题已经开始由政策要求向落地实施阶段过渡,迫切需要相关研究指导沿边重点地区游客跨境往来便利化的实践。
本课题重点研究陆上国境线地区制约游客跨境旅游的制度性因素,这些制度性因素既包括双边制度性因素,比如双边签证协议、双边口岸管理协定、双边交通运输协定等;也包括单边制度性因素,比如我国的出境旅游管理制度、边境旅游管理办法、异地办证政策以及对方国家有关跨境旅游的管理规定。这些制度性因素涉及国家层面的外交签证、公安出入境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口岸管理、旅游等部门,也包括边境城市的相关部门。影响游客跨境往来的制度性因素涉及国家众多,涉及部门众多,这些制度性障碍层层叠叠,相互交织,就如同一张大网压制了不断上涨的跨境游客往来需求,严重影响沿边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与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要求不符,与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要求不符。
为了研究好该课题,课题组近些年对沿边重点城市、重要口岸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课题组先后对云南的瑞丽、腾冲、西双版纳,内蒙古的满洲里、二连浩特,辽宁的丹东等口岸城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其间还与沿边城市的旅游、公安、外事、出入境、边防、海关、交通运输、口岸管委会等部门开展广泛的座谈;先后参加从丹东赴朝鲜以及从绥芬河赴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的跨境旅行。在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课题组还向沿边重点城市分发了有关影响跨境游客往来因素的调研表,沿边城市的旅游或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填写。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课题组对影响跨境游客往来的相关制度性文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课题组负责人还参与了《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的起草工作,参与了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两大致力于促进跨境游客往来便利化政策框架的设计。在此对原国家旅游局政法司、国家发改委西部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外交部边海司、国务院口岸办、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部门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黑龙江绥芬河和黑河、吉林延边、辽宁丹东、内蒙古满洲里和二连浩特、新疆霍尔果斯和阿尔泰、云南西双版纳和瑞丽、广西东兴等沿边重点城市的旅游、出入境以及口岸管理等填写调研表和配合调研的部门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